第四十九章 府试-《这样的状元,狗都不当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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咏史,咏什么历史呢?
他想了想,决定咏蜀汉。
蜀汉是巴蜀历史上最辉煌的一页,也是最能激起蜀人情感共鸣的题材。
诸葛亮、刘备、关羽、张飞——这些名字在巴蜀大地家喻户晓,他们的故事早已融入了这片土地的血液之中。
但李易不想写一首普通的咏史诗。
那种“丞相祠堂何处寻”式的感怀,虽然动人,却太常见了。
他想写一首更有深度的诗,一首能在咏史的外壳下,包裹进他对这个时代的思考的诗。
他想到了一个人。
杜甫。
诗圣杜甫,一生颠沛流离,却在成都度过了他生命中相对安稳的几年。
他在浣花溪畔建了草堂,写下了“好雨知时节,当春乃发生”的欣喜,也写下了“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”的悲悯。
杜甫的诗,从来不只是对个人命运的感怀,更是对整个时代的审视与批判。
李易决定“借用”杜甫的一首诗。
不是《春夜喜雨》,也不是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》——这两首固然是千古名篇,但与“咏史”的主题不太契合。
他选的是杜甫晚年写的一首咏怀古迹之作,这首诗虽然不如前两首那么家喻户晓,但在艺术成就和思想深度上,丝毫不逊色。
他提笔,在试卷上工工整整地写下:
《咏怀古迹·蜀相》
丞相祠堂何处寻,锦官城外柏森森。
映阶碧草自春色,隔叶黄鹂空好音。
三顾频烦天下计,两朝开济老臣心。
出师未捷身先死,长使英雄泪满襟。
写完之后,他又仔细检查了一遍,确认没有错字,才轻轻放下笔。
这首诗,在后世被誉为“咏诸葛亮诗第一”。它的伟大之处,不仅在于对诸葛亮鞠躬尽瘁、死而后已的精神的礼赞。
更在于“出师未捷身先死”这一句中蕴含的千古遗憾——那种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。
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壮,穿透了千年的时光,依然能让人热泪盈眶。
李易选择这首诗,不只是因为它写得好,更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他这几篇文章的思想内核。
对现实的清醒认知,对理想的执着追求,以及在认清现实之后依然不放弃努力的勇气。
周道衡想要在年轻读书人心中埋下的那颗种子,不就是这个东西吗?
他放下笔,靠在号舍的墙壁上,长长地呼出一口气。
三场考试,九天八夜,终于结束了。
九天后,贡院的大门缓缓打开。
生员们鱼贯而出,有人喜形于色,有人面如死灰,有人神色木然,有人一出大门便蹲在地上放声大哭。
送考的亲朋们蜂拥而上,有的搀扶,有的递水,有的拍肩安慰,有的默默无言地接过考篮。
那个在考场外抱着孩子等了三天的年轻妇人,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的丈夫。
那是一个瘦削的年轻人,面色苍白,眼眶深陷,走路的步子都有些虚浮。但他看到妻子和孩子的那一刻,脸上露出了一个疲惫却温柔的笑容。
“考得怎么样?”
妇人小心翼翼地问。
“尽人事,听天命吧。”
年轻人接过孩子,亲了亲他的脸蛋,道:“不管中不中,先回去好好吃一顿饭。”
妇人点点头,眼眶却红了。
李易提着考篮走出贡院时,秋日的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。
他眯了眯眼,深深地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——带着桂花香气的、自由的空气。
他没有急着回客栈,而是在贡院对面的一个茶棚下坐了下来,要了一碗热茶,慢慢地喝着。
他的目光越过人群,落在贡院正门上方那块“为国求贤”的匾额上。
四篇文章,一首诗。他自认为已经尽了全力。至于结果如何,那就不是他能控制的了。
但他知道,无论中举与否,他都已经在这几场考试中,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和思想。
那些文章中的观点——对既得利益集团的批判,对底层百姓的同情,对“先富后教”的主张,对盐铁政策的反思。
如果考官有足够的见识和胆量,应该能够从中读出一些不一样的东西。
如果考官读不出来呢?
那也无妨。
正如周道衡所说,他并不奢求所有年轻人都能顺他的意,他只想找到一两个能够认可他的年轻领袖。
李易放下茶碗,起身离去。
他还要回客栈收拾行囊。
按照周道衡的嘱咐,考完府试就要即刻进京,莫在成都府逗留。
至于为什么,他暂时还想不明白。
但他相信,等到了京城,一切都会水落石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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