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6章 《陈毛衣发家记》-《大唐双穿:李二看着福建舰流口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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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谓其父曰:“发家了。”

    翌日,仲永携四件毛衣入长安城,寻至西市北绒商号,掌柜验衣之做工,出价三百文一件。

    四件毛衣,一千二百文,此乃陈家逾年不能挣得之数。

    仲永未将钱存于家中,尽数购得羊毛,又雇村中四名手巧妇人,以针织之法授之,开作坊。

    作坊既开,便遇新困——羊毛供应不稳,价忽高忽低,有钱亦买不到货。

    又有亲戚登门借贷,邻里眼红使绊,仲永又致书科学院,此次所问非技术,乃商事也。

    科学院回书甚速,非魏王亲笔,而招商局某员所作,书中云:长安北绒商号愿与陈仲永订长期供销之约,包销毛衣,并稳供羊毛原料。

    仲永持书赴长安,寻北绒商号掌柜王福,签约立契,白纸黑字,双方钤印。

    自此日起,陈家作坊再无原料之忧,且仲永为魏王殿下科技大学所录,列第一批学员。

    仲永将作坊扩大三倍,雇工逾二十人,皆村中妇人老人。

    又改良织法,毛衣分三等——普通款售百姓,三百文一件;加厚款售军户商贾,五百文一件;精织款以上等羊绒织成,售长安城富户官眷,一件三贯。

    数月后,仲永于长安西市开首家“陈记毛衣铺”。

    开业之日,门前排队逾一条街。

    夹袄皮裘虽暖,然又重又贵,仲永之毛衣轻便柔软,着之暖和,价仅皮裘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一月售出三千余件。

    “陈毛衣”之号自此传开。

    至贞观九年九月,仲永之商号已为长安毛衣行当之魁,麾下工人八十余,新丰县与长安各有一作坊,岁产毛衣逾万件。

    北绒商号掌柜王福尝言:“仲永此子,三年前尚是泥腿,今连王公贵人之管家亦来找他定货矣。”

    今岁八月,朝廷宣将征讨倭国,消息传至西市,仲永当日即定一事,召集作坊诸工,加班赶制,得军用加厚毛衣一千件。

    每件前胸以红线绣四字——“大唐必胜”。

    九月初,仲永携千件毛衣自新丰县赶至长安,亲手交政务院之吏。

    谓吏曰:“草民无甚本事,不能上阵杀敌,只会织毛衣,此千件毛衣,乃作坊八十余工日夜赶制而成,一文不取,将士着之上阵,稍微暖和些,余心愿足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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